深圳中立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已委托贵所对本公司 年 月 日的资产负债表、 年 月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为了表示对贵所审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充分合作,谨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1.本公司已依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 2011 年会计报表,该等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上年度保持一致,本公司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2.本公司业已提供所有的财务及会计记录,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以及有关的资料。
3.本公司业已提供全部关联方清单、关联方交易清单及有关资料,对关联的重大交易事项均已披露。
4.我们提供的会计报表没有重大错报和漏报,所有经济业务与会计事项皆已按规定入账。
5.本公司所有财务承诺、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业已全部提供,并已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6.本公司确信:
6.1 没有任何重大未预计的负债;
6.2 没有任何重大未预计或未披露的可能诉讼赔偿、背书、承兑、债务担保等或有事项;
6.3 没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的规定,而需要调整或披露的事项;
6.4 在内部控制制度中发挥重要作用,或对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管理人员或员工,没有舞弊行为;
6.5 没有接到主管机关通知调整或改进会计报表的事情。
7.本公司应收款项等债权完全属实,并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
8.本公司存货完全属实,其呆滞、陈旧、毁损均已处理,并按规定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9.本公司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委托贷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完全属实,并按规定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10.本公司对拥有的全部资产享有充分的所有权,以资产提供担保的情况已全部披露。
11.本公司严格遵守了合同规定的条款,不存在因未履行合同而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情,本公司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是合理的,并没有清算或大幅度缩减经营规模的计划或打算。
12.审计报告日至会计报表公布日之间影响会计报表及其附注的财务承诺、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本公司承诺在会计报表公布日之前及时告知。截至本声明日止本公司财务承诺、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见本声明附件。
附件:关于对财务承诺、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问题的回覆
被审计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盖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签名盖章)
二0一二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