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条件】
有符合登记条件的投资者; 有符合登记要求的经营场所; 注册资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要求,具体按: 根据CEPA,按:
·商品贸易,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50 万元; 商品贸易,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50 万元; ·生产经营,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 万元; 管理咨询,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 万元; ·一般服务,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 万元; 货运代理,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50 万元; ·产品开发,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万元; 生产经营,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 万元; ·餐饮服务,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 万元; 餐饮服务,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 万元; ·合资广告,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 万元; 独资广告,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 万元; ·货运代理,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 万元; 货物仓储,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300 万元; ·保税贸易,注册资本最低美 元 30 万元; 道路货运,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300 万元; ·道路货运,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300 万元; 保税贸易,注册资本最低美 元 30 万元; ·集装箱运,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1000 万元; 集装箱运,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1000 万元; ·货物仓储,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300 万元; 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美 元1000 万元; ·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美 元1000 万元; 商业零售,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5000 万元;
【提供材料】 A、投资者主体材料 A1、公司投资:
·商业登记证复印件一式5份(董事长签名、盖公司章),原件备核; ·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一式5份(董事长签名、盖公司章),原件备核; ·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一式2份[要求:投资者境外的开户行出具(资信额或存款余额应不低于其在中国的投资额)] ·公司印章(备用); ·公司董事长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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