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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延期

[变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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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企业董事会一致同意并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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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登记机关关于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的其他条件。
[
提供材料]
A
、延期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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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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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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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本信用证明原件一式2[近一年以来其平均存款余额应不低于相当1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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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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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的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含相片页、签名页、签证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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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企业董事会同意延期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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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周年申报表[含地址座落通知书、秘书任职通知书、董事成员情况、股份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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