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原因] ·经营期限届满; ·严重亏损,资不抵债; ·未达经营目的,无发展前途; ·合营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继续经营; ·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违法违章,被责令关闭。 [注销条件] ·董事会一致同意注销并作出决议; ·违法违章,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吊销或撤消登记。 [提供材料] ·公司董事会作出注销登记的决议书(或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吊销或撤消登记的决定); ·设立批文及变更批文; ·设立合章及其修正案; ·设立章程及其修正案; ·批准证书正副本; ·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章、财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及其他印章; ·刻章登记卡;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IC卡; ·国税登记证正副本; ·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外汇登记证及开户核准件; ·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财政登记证正副本; ·历次审验的验资报告书; ·各年度的审计报告书; ·开户核准通知书[人民币基本账户]及相关银行预留印鉴卡、购证卡; ·清算基准日当月的会计报表; ·清算基准日当月的财产清单[包括办公设备清单、生产设备清单、运输工具清单及其他财产清单]; ·清算基准日前的所有会计账册、凭证; ·清算基准日前的国、地税纳税申报表、税单; ·设备手册及海关解除监管的批复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