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5〕139号
各有关展会主办、承办单位:
根据《深圳市会展业财政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服贸字〔2014〕134号)的有关规定,经市经贸信息委初审、市财政委复核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现下达2015年度深圳市会展业财政资助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资助计划,安排资金440.03万元对2个项目予以资助(详见附件)。
请各展会主、承办单位接到通知30日内备齐收款收据及详细开户银行信息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财务制度和要求办理资金核算。
特此通知。
附件: 2015年度深圳市会展业财政资助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资助计划表
(市经贸信息委联系人:任书丹、张蕊,电话:82003579、82107026;市财政委联系人:黄馨漫,电话:83938644)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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