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5〕142号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我市产业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推动我市特色工业园区建设,根据《深圳市特色工业园认定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划字〔2014〕74号)和《深圳市特色工业园资助资金使用操作规程》(深经贸信息规划字〔2014〕75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市政府审定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现下达2014年度深圳市特色工业园项目资助计划(详见附件),资助项目12个,资助资金919.94万元。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前往市经贸信息委办理资金拨款手续。 二、各单位收到资助资金后,应严格按照《深圳市特色工业园资助资金使用操作规程》(深经贸信息规划字〔2014〕75号)要求使用资金。 三、各单位应在每年2月15日前向市经贸信息委报送《深圳市特色工业园区年度考核表》、园区投资管理机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入驻企业清单、特色工业园区发展情况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特此通知。
附件: 2014年度深圳市特色工业园项目资助计划表
(联系人:市贸经信息委张蕊、梁锦兰,电话:82107026、82108674)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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