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5〕29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和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深府〔2011〕165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配套政策的通知》(深府〔2012〕90号)、《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深财规〔2014〕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部门受理审核及市政府审定,现下达2015年度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传统优势产业品牌培育项目资助计划,资助项目37个,金额3183万元。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10天内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并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核算制度办理资金核算。 特此通知。
附件: 2015年度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传统优势产业品牌培育项目资助计划表
(联系人:市经贸信息委谭航、张蕊,电话:88103941、88127026;市财政委宋婕,电话:83928358)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5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