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6〕94号
各有关展会主办、承办单位: 根据《深圳市会展业财政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服贸字〔2014〕134号)的有关规定,经市经贸信息委初审、市财政委复核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现下达2016年度深圳市会展业财政资助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资助计划,安排资金897.877万元对12个展会项目予以资助(详见附件)。 请各展会主、承办单位接到通知5日内备齐收款收据及详细开户银行信息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财务制度和要求办理资金核算。 特此通知。
附件: 2016年度深圳市会展业财政资助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资助计划表
(联系人:市经贸信息委任书丹、张蕊,电话:88103579、88127026;市财政委黄馨漫,电话:83938644)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6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