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6〕24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家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及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资助计划下达给你们,总金额为7918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单位(共3家,详见附件3)与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签订项目合同书并在监管银行开立专户,凭项目合同书办理资金拔付。 二、项目单位须严格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独立账本,单独列账,保证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和检查,严禁资金挪作他用。 三、项目单位须接受市经贸信息委、财政委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和验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跟踪管理、调研、统计、绩效评估等工作。 四、项目单位应积极推广、宣传企业两化融合先进经验,配合参与政府组织的经验推广、现场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企业、项目的标杆作用,带动全市两化融合水平的整体提升。 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到市经贸信息委办理资助资金拨付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度两化融合项目资助计划表(互联网+制造类) 2.2016年度两化融合项目资助计划表(信息化公共服务 平台类) 3.2016年度两化融合项目资助计划表(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类) 4.2016年度两化融合项目资助计划表(省级以上两化融合项目奖励类)
附件1-4下载
(联系人:市经贸信息委 陈海康、张蕊,电话:88102065、88127026;市财政委 杨忆,电话:83928358)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6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