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6〕23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深财科〔2013〕169号)和《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资助计划操作规程(试行)》(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227号)有关要求,经市经贸信息委审核、市财政委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现下达2016年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第二批资助计划如下: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等15家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被认定为2016年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对15家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项目各给予300万元资助,合计资助4500万元;对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新设计中心等3家获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追加配套资助,合计资助500万元。两项总计5000万元(详见附件)。 请各项目单位持本通知与市经贸信息委签订项目合同书,自行选择有资质的监管银行开设监管账户,联系市经贸信息委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 2016年第二批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资助计划表
(联系人:市经贸信息委 田法腾、唐小剑,电话:88101149、 88102414;市财政委 黄馨漫,电话:83938644)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