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9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要求各地从2012年1月1日起,为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按照规定程序,预计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2月底前把广东省的待遇调整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再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待广东省的调整方案正式发文后,我市将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待遇调整要求制定本市的待遇调整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我市预计3月份会将今年的待遇调整发放到位,并从2012年1月开始补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1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
特此预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