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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田区进一步优化环境优化服务促进辖区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府办〔201215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福田区进一步优化环境优化服务促进辖区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福田区进一步优化环境优化服务促进辖区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企业工作效率,为企业排忧解难,优化辖区环境,推动辖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扶持企业做强做大,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政府服务经济力度

  (一)加强对优化环境优化服务工作统筹领导。成立福田区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专司对辖区企业的综合服务工作。

  (二)强化各部门间的协调服务。建立有效的牵头与协办机制、首问责任制。企业服务工作由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简化审批程序;建立各部门信息共享、信息交流平台。

  (三)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对我区年度的重大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重大洽谈项目,由分管区领导主持召开协调会,对项目建设、引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个协调、明确责任,切实加快项目推进进度。

  (四)加大财政统筹和扶持力度。区政府逐步加大扶持力度,着力支持对辖区经济贡献突出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

  (五)建立企业分类服务制度。根据企业的不同类型,建立分类服务制度;区领导定期带队下企业,研究处理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进,并列入本部门重点工作加以解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并督促落实;对落实推进不力的,区督查室进行跟踪督办,区监察局根据规定予以问责。

  (六)建立政策评估与反馈机制。强化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和评估工作;定期召开经济运行形势分析会;加强对经济政策措施的动态跟踪和绩效评估;组织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活用好用足政策。

  二、加快完善福田服务经济体系

  (七)实施“服务经济”主导战略。加快构建以楼宇经济为载体,以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为引领的福田服务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

  (八)强化总部经济优势地位。实施“区域总部聚集行动”和“上市公司总部扎根行动”,推进“内源总部发展壮大计划”,巩固总部经济优势地位。对列入市区引进的重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九)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对金融业、现代物流业、服务外包业、专业服务业、商贸会展业、信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科技服务业等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给予支持。

  (十)提升楼宇经济发展质量。巩固高端楼宇,优化中端楼宇,提升低端楼宇,注重发展特色楼宇,拓宽城区发展空间,提高辖区经济容积率。鼓励产业集聚,推广楼宇单一产权模式。搭建楼宇信息平台,完善楼宇精细化管理的技术手段。对商务楼宇的主要业主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配套服务企业;商务楼宇的行业协会组织;新建、改建楼宇的开发企业给予支持。

  三、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十一)加快推动自主创新。坚持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重点推进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物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加大高科技产业园区、产学研资合作基地、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建设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专利技术转化平台建设。

  (十二)提升企业竞争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企业打造自主品牌,鼓励和支持企业宣传推广自主品牌。对实施生产工艺改造、改善生产经营、提高信息化水平所实施的信息化应用项目、获得国家认定的技术或服务平台给予扶持

  (十三)支持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培育引进以创新为动力、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兴产业。对行业领先、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供应链企业、国际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连锁经营企业、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给予支持。

  (十四)加速发展文化产业。不断深化“文化+科技”、“文化+市场”、“文化+品牌”、“文化+总部”、“文化+金融”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模式。提升文化产业内涵和品牌影响力,拓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空间,打造文化创意先锋城区和国际创意文化产业中心。

  四、提升外溢型经济发展水平

  (十五)构建“总部+分支、研发+制造、营运+配送、中心+网络”的外溢型发展模式。从更大范围、更高层次配置资源,不断增强向珠三角乃至全国的辐射力。

  (十六)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行业协会和企业组团或自行参加国内各类展会推介活动。充分发挥境外展会的平台作用,促进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对企业参加市区政府主办的年度重点境外展览的展位费、布展费、人员差旅费予以相应资助。对在海外新设符合条件的福田产品展示交易中心给予相应支持。

  五、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十七)完善城区产业布局。高标准打造环CBD高端产业带,推动中央商务区(CBD)向中央活力区(CAZ)转型升级。建立辖区产业空间数据库,定期向社会发布。

  (十八)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加快推进岗厦河园片区、泰然工业园、天安数码城、福田燃机电厂、原赛格日立工业区及下沙村、下梅林等重点更新项目建设;推动上步片区、八卦岭片区、金地沙头片区等区域更新改造。

  (十九)促进产业空间向周边地区延伸。支持引导辖区企业将总部、研发、结算、销售等高端环节留在福田,生产环节向深汕特别合作区和福和产业园等园区转移,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二十)创新融资支持方式。支持企业上市直接融资,鼓励发行“公司债”、“集合债”等适合中小企业的新型债务融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为福田区企业提供各种创新金融服务;支持专业机构、社团组织面向辖区企业开展扶持企业上市、协助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等培训和交流活动。

  (二十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中小企业、出口企业给予贴息、贴保等扶持,给予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金支持。

  (二十二)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政策引导、项目推荐等方面的桥梁作用,搭建银企合作平台。

      七、加大选商引智力度

  (二十三)加大福田投资环境推介力度。广泛开展境内外重大经贸及推介活动,加大在主流媒体宣传福田营商环境的力度,吸引更多投资者到福田投资。

  (二十四)积极探索选商引智新模式。加强与行业协会、专业组织、中介机构的沟通与联系,对承办由区政府组织的境内外重点推介活动、招才引智活动的行业协会、专业组织、中介机构,给予支持。

  八、优化辖区投资环境,提高综合服务效率

  (二十五)鼓励多渠道改善公共配套服务。对投资建设专业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商务楼宇公用设施更新改造,给予支持。完善中央商务区、重点产业园区和商务楼宇集中片区的供餐、配餐、公共停车环境,“十二五”期间新增10000个停车位;每年在商务楼宇集中片区重点安排一批功能提升工程、市容环境美化项目,提升和完善的城市配套功能。

  (二十六)加大人才引进、人才住房、教育、医疗等配套服务力度。“十二五”期间,力争全区在人才住房、教育资源、医疗服务等方面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服务力度。为辖区企业提供人才住房;新增优质学位;增加区内各级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床位;优化福田区特别保健中心配置,为辖区企业人才提供就医保健优质服务。

  九、执行原则

  (二十七)执行原则。措施享受的优惠政策按照福田区产业扶持资金各项实施细则执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412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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