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6/25
各有关单位:
近期,有企业向我委反映,有中介以短信、电话、来访等形式告知企业,承诺帮助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复审。
对此,我委严正声明,我委一直严格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规定程序,会同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工作。我委积极支持我市科技企业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并在工作中坚持信息公开透明,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相关手续或给予任何中介机构政策倾斜,希望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企业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方面的疑问,可与我委高新技术产业化处联系或到办公室咨询。
电话:82107373,82002187。
办公地址:市民中心C座4048室。
特此声明。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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