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聚集区内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协作配套,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资金。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现正组织实施2012年度深圳市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申报工作,请各相关企业踊跃申报。具体要求请查看《2012年深圳市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申请指南》。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文档附件:附件-1 2012年深圳市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申请指南.doc
文档附件:附件2-2012年深圳市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书(0815).doc
文档附件:附件3-关于印发《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文档附件:附件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