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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深圳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示范平台项目认定(考核)工作的通知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度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示范

平台项目认定(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市更多的信息化应用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加快本地区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我市中小微企业利用信息化应用服务平台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升综合竞争力。我中心即日起开展2013年度深圳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示范平台项目认定(考核)工作。现将认定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或考核申请对象

  ()认定申请对象

  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立时间在两年以上,建设运营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示范平台项目的民营及中小企业。

  ()考核申请对象

  已经认定为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示范平台项目的民营及中小企业。

  所谓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示范平台项目,是指专门为中小微企业实现信息化应用,提供包括前期咨询、应用期间软硬件运营支撑及后期的升级维护等一系列服务的项目。

  所谓民营企业,是指注册资本由国内民间资本出资或国内民间资本出资比例占相对控股的企业,以及由上述两类企业控股的企业。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的各类企业。

  二、认定或考核条件

  申请2013年度深圳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示范平台项目认定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民营及中小企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项目建设单位具备完备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投资、运营模式合理,财务独立核算,效益自负盈亏,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项目建设单位拥有专业的开发、运营维护人员,且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

  ()项目已稳定运行一年以上,服务效果良好,在线客户累计100家以上,其中小微企业占比不低于80%,用户满意度良好;

  ()有可靠性高、高速接入的光纤线路及足够的网络带宽,网络联通率在99.9%以上;系统运行稳定、故障率低,能提供7*24小时全天候网络系统管理维护与技术支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有随时对客户应用的系统进行流量及性能监控的能力,保证客户应用的效果。

  ()项目技术先进,申报企业已获省市及以上软件企业认定,拥有国家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属于代理他人软件的须取得软件代理授权证书。

  申请2013年度深圳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示范平台项目考核的,除需满足上述认定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服务客户数年增长20%以上,且总客户数中,小微企业占80%以上;

  ()向客户提供一年以上的免费信息化应用服务,其中向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一年以上免费期满后,再予以信息化应用服务费减半的优惠,客户满意度良好。

  三、申请认定或考核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认定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示范平台项目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示范平台项目认定(考核)申请表》;

  ()法人代码证和营业执照;

  ()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

  ()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情况、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及其他相关资质文件;

  ()软件系统使用手册或软件系统功能说明书;

  ()签订服务协议的客户名单及协议、合同复印件,相关客户资料和案例分析报告;

  ()用户满意度调查情况表;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申请考核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示范平台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示范平台项目认定(考核)申请表》;

  ()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

  ()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新增签订服务协议的客户名单及协议、合同复印件,相关客户资料和案例分析报告;

  ()用户满意度调查情况表;

  ()其他能够证明符合考核条件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以A4纸型制作,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四、申请时间和方式

  自即日起至315日止。申请企业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资料,并装订成册后,将纸质文件报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申请程序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经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后,初步确定认定或考核合格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示范平台名单,提交主任办公会审议。经中心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颁发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示范平台项目认定证书或考核合格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钟志东 82977301
         汪效斌 83569976
  传真:83440833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40097704

  附件:
  1.深圳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示范平台项目认定(考核)申请表
  2.深圳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示范平台项目认定(考核)标准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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