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规划字〔2014〕19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产业集群的工作部署,鼓励工业区转型升级,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增强我市工业综合竞争力,根据《深圳市特色工业园认定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划字〔2014〕74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园区申请—材料初审核查—专家考核评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2014年认定深圳市特色工业园名单公布如下:
深圳市华丰(塘尾)科技园认定为深圳市(光电子器件)特色工业园;深圳市宏发(塘头)科技园认定为深圳市(通讯网络设备)特色工业园;深圳市红门科技园认定为深圳市(安防系统)特色工业园;深圳市硅谷动力?十一园认定为深圳市(通讯终端)特色工业园;深圳市陈文礼工业园认定为深圳市(光电产业)特色工业园;深圳市雄韬科技园认定为深圳市(新能源电池)特色工业园。
希望上述特色工业园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认定管理办法》,突出产业特色,推进园区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区域品牌建设,加快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园区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把特色工业园建设成为特色工业升级示范园。
特此通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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