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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能源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新兴字〔2014105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根据《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能源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计划类别
       
智能电网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计划。

        二、具体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须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写企业及项目信息。
       
(二)申报单位在线完成项目申报后,应将申请书纸质原件及其他申请材料,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市经贸信息委8号窗口。复印件需验原件。
       
(三)同一项目不得在市政府多个部门申请资助;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
       
(四)申请单位应自主申报,杜绝中介代理行为。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和个人假借我委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予以举报。
       
(五)采用事前资助方式的项目,申请单位应按照有关通知要求,与主管部门签订资金使用合同,开设独立银行账户,专门核算资助资金,定期报告资金进度。项目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三、申报受理时间
       
(一)在线申报和预受理:20141215日至2015115日;
       
(二)书面资料受理:20141215日至2015128日。
       
咨询电话:8210798282101987
       
特此通知。

        附件:  2015年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能源专项)智能电网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计划申请指南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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