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7〕19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市会展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458号)、《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14号)、《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深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中小字〔2016〕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经贸信息委审核、市财政委复核、社会公示等程序,现下达2016年度深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会展业财政资助项目资助计划,安排资金56,023,774.43元对17个项目予以资助。其中,安排55,597,774.43元对9个商务部引导支持展会(深圳市)参展小微企业展位费项目予以资助;安排426,000元对8个2016年度深圳市展会绿色展装项目予以资助(详见附件)。
请各受资助单位收到通知后10日内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收到资助资金后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核算制度办理核算。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度深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会展业财政资助项目资助计划表
(联系人:市经贸信息委 张蕊、梁琳,电话:88127026、88102011;市财政委 陈惠苑,电话:83928358)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11月3日